关于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的实施

时间:2011-01-06来源:组织人事处作者:秩名点击:247

 

山服党字〔2010〕9号
                关于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
                                          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全院党支部和党员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山东省高校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山东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科教兴鲁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高工委〔2010〕12号)和《中共泰安高新区工委关于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争先进位、争做创业先锋活动的实施意见》(泰高发〔2010〕20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现就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营造敬业浓厚氛围的有效载体;是激发党的生机活力、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锋意识、把握先锋要求、树立先锋形象的有效机制。对于保持学院安全稳定,促进校园和谐,实现“建设一流服装高校”的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参与,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
二、准确把握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要认真贯彻党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省委高校工委、高新区工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学院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以科学发展、爱岗敬业为主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实干奋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抓好教书育人、服务师生员工、促进校园和谐、加强党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1.推动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党支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学院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进一步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员要以模范行动影响和带领师生员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抓好教书育人。就是要求党支部和党员,始终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重视加强教学管理,抓好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创业能力的培养;坚持并完善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推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3.服务师生员工。就是要求党支部和党员,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紧紧依靠师生员工,认真倾听师生员工呼声,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意愿,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疾苦,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4.促进校园和谐。就是要求党支部和党员,带头做好表率,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营造团结奋进、健康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的强大合力,推动形成良好的校园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5.加强组织建设。就是要求党支部,创新活动方式, 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建设高素质的党支部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主要内容
全院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以创建敬业先锋党支部、争当敬业先锋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敬业先锋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党员队伍好。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队伍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顺畅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和大局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本单位工作,各项工作成绩突出;五是师生反映好。党支部和党员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敬业先锋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践行山服精神,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努力学习本职业务和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做好工作的本领;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师生。牢记宗旨意识,心系师生员工,积极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权益,做师生员工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党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具有良好的师德、教风和学风,认真践行《十要十不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和高新区工委要求,这次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0年5月至2011年7月)
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的热潮。
(二)第二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7月)
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三)开展活动的主要方式
1.动员部署。各党支部在组建机构、深入调研、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党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和推进措施。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党员岗位特点,围绕推进学院改革发展、提高教学水平、培育优秀人才等,精心设计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争创主题和活动载体。可通过创建“党员教学科研示范岗”、“党员管理服务示范岗”;争做“党员教书育人楷模”、“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学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志愿服务标兵”;争创“教书育人党员先锋团队”等活动载体,使创先争优活动既有声有色、丰富多彩,又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2.公开承诺。各党支部要制定具体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监督。党支部和党员的公开承诺,要与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3.领导点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4.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评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议结果。
5.评选表彰。2011年“七一”前,学院将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敬业先锋基层党组织和敬业先锋共产党员进行评选表彰。2012年“七一”前后,省委高校工委、高新区工委还要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专项表彰。各党支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活动开展。要注意各项工作之间的先后呼应和有效衔接,以每项工作的高质量保证整个活动的高质量。
四、切实加强开展创先争优、争做敬业先锋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学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对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各党支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搞好学习,带头搞好调研,切实做出表率。
(二)丰富内容,创新载体。要通过院报、网络等媒体对活动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定期交流活动经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三)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要正确处理开展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好学院提出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把开展活动作为推动工作创新的强大动力,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组织 创先争优 实施意见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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