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党员纳新及教育管理等工作;
2、负责党员干部培训、管理等工作;
3、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定等工作;
4、负责干部推荐选拔、调整、统计上报等工作;
5、负责教职工的人事调配、人事统计、上报等工作;
6、管理教职工劳动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7、负责人才招聘、考核评优等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工资、补贴、福利、保险、公积金等工作;
9、负责职称评审申报、聘任等工作;
10、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
组织人事处
2014年10月23日